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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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金所设额度之明确规范,从法律角度而言尚未设立硬性约束条款;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之中,我们普遍建议遵守如下规则:即在甲乙双方就某事项形成共识后,依据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为上限,来设定定金的具体数值。若超出该限度,那么对超额部分的定金效力将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关于购房订金的退还事宜,具体情况如下所述:在合同内容明确规定并得到双方遵守的前提下,如若缴纳定金的一方严格依照约定履行其相应职责,那么此部分定金可予以退还或抵扣商品价款;反之,若是接受定金的一方违反了相关条款,则需向缴纳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退还规则如下:双方履约后定金转为房款或全额退还;因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无法签约,定金可退还;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定金双倍退还;其他情况下定金不退。

关键往往在于购房合同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若购房者单方面违背合同约定,那么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通常不会被归还。关于退房退还定金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假如在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有对退定金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只要实际情况符合这些条款,便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定金通常不退,但特定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这些情形包括:开发商无销售资质、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购房者误解或错误决策,以及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导致房屋损毁无法交易。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