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有明确的地域限制,必须双方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户籍均不在广东,在广东无法完成协议离婚流程。
(2)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有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经常居住地需满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若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原告可在广东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若双方都不符合上述诉讼离婚条件,在广东不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提醒:
办理离婚要先明确是协议还是诉讼离婚,了解相关办理地点规定。涉及诉讼离婚时,注意收集能证明经常居住地的证据 。
(一)协议离婚:若想在广东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不可以,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双方户籍都不在广东不符合条件。
(二)诉讼离婚:首先确认被告在广东有无经常居住地。若有,且能拿出像居住证这类居住证明,原告就能在广东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是双方都不符合这个条件,那就无法在广东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协议离婚:得双方一起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要是双方户籍都不在广东,就没法在广东办。
诉讼离婚:情况有点复杂。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要是被告住所地和常居地不一样,就由常居地法院管。常居地是离开住所地连续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被告在广东有常居地且能出证明,原告就能在广东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都不符合就不行。总之,得看具体情况。
结论:
协议离婚时双方户籍都不在广东不能在广东办理;诉讼离婚时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且能提供证明可在广东起诉,否则不能在广东办理离婚,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协议离婚有明确规定,需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若双方户籍都不在广东,自然不符合在广东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需是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只要被告在广东有符合条件的经常居住地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原告就能在广东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是双方都不符合这些条件,就无法在广东通过诉讼离婚。如果大家在离婚办理地点等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在广东办理离婚,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情况不同。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户籍均不在广东,无法在广东办理。
诉讼离婚方面,依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此,若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原告可在广东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都不符合该条件,则不能在广东诉讼离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若考虑协议离婚,确认双方户籍情况,不符合条件则前往有户籍一方所在地办理。
2. 若选择诉讼离婚,先确定被告在广东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经常居住地,准备好相关居住证明材料,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