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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开发商没钱咋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73人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敦促开发商于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事项;若开发商对此不予理睬,债权人可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进行合法的仲裁请求;或提前制定详细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基于平等原则,无论在公民、法人抑或是其他组织之间所产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纠纷,均可交付仲裁处理。起诉时,起诉者需将诉状提交至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如适宜调解,应先进行调解,但若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则应另行考虑。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亦可由审判员直接移送执行员执行。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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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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