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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买卖方式赠与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29人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通常签署的是买卖契约作为法律依据,然而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以赠与为目的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会按照赠与的情况作出裁决,但最终的判断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考量。关于赠与契约,它是指赠与人将自身合法拥有的财物、货币或其他特定权益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与此同时,赠与契约通常被视为单务合同,这意味着在合同生效之后,赠与人仅负有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而无需享受任何权利;相反,受赠人则有权获得赠与标的物,但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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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为赠与的,则不可以追讨房款,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则可以追讨房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 更多>>
  • 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不会影响二次买卖。在赠与过户中,财产所有权是免费转移给受赠人的,在买卖过户中,财产所有权是通过金钱交换购买转移给买受人的。受赠人、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后,可......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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