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涉及的
违约赔偿准则,通常的做法是按照已经实际支付给开发商的房产总价值的比例来计算,即按照1%至1‰之间的范围乘以相应的天数作为
补偿金。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约定
逾期交付房屋的
违约金理应按照契约精神如期支付,而
消费者并未遭受任何
经济损失并不构成开发商可以免除责任的合理理由,除非开发商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
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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