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越(南通)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四级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大专和本科文凭,自1996年年底开始从事法律服务,曾先后在如东县老年法律服务所、如东县民益法律服务所从事各种民事、经济、行政法律服务,2002年因如东县民益法律服务所参与改制,转到如东县律所作为合伙人继续从事法律服务。2013年因张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转到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继续为各界社会、企业、广大老百姓提供各种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服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特别在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矛盾、人身伤害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事件中处理的特别出色。张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代理案件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善于抓住矛盾的焦点,机智灵活的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抚养、赡养)、离婚、工伤理赔、劳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合同、保险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中亦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同时,张律师每年代理多起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婚姻纠纷、工伤赔偿诉讼案件,成功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张律师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家庭、社会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张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经济合同、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权益维护,每年为多家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市场数十年之久,每年都为当事人调解、代理案件50至60余件,为各类公司、企业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在从事的法律服务生涯中,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代理民事、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处理中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张律师的执业信念“诚信、高效、维权”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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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赔偿条款的时效通常是从受害方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这要遵循民法中三年的有效期规定。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一方提出履行赔偿的要求,或者自愿承诺履行赔偿,那么时效就会中断,要从程序结束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要注意这些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起诉期限是三年。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合作期间,关于拖欠工资的争议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但是在解除合同后,劳动者应该在一年之内提出索赔请求。

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其中的诉讼条款可能存在时效过期的问题。通常来说,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三年,过了这个期限,对方就可以抗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欺诈、胁迫等,时效可以中止或者中断。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中的诉讼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时效过期的问题。

离婚协议不存在追溯时效,但如果对财产分配有争议,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请审理。要是发现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法院会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求,保障他们的权益。所以要及时维权,这样才能确保财产分配是公正合理的。

离婚协议书经登记并取得离婚证后并非长期有效。在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某些条款可能会失效,比如在离婚后发现了未分割的财产,或者一方违反了协议中的承诺。此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书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总之,离婚协议书在完成离婚登记后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并不是长期有效的。如果离婚协议书的某些条款失效或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可能会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