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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租商铺属于非法集资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20人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此类行为并不构成非法集资,但是具体情况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某行为是否违反非法集资规定,必须深谙并合理解读各项法律法规的详细条款。其中,所谓的“售后返租”模式通常被称为售后包租或售后回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推动其楼盘产品的销售业绩,会在出售房屋时与潜在买家达成协议,大致内容即在预定的销售周期完毕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将会以其服务代表的身份承担租赁业务,负责将涉售物业转租出去或者自己行使承租权利兼营该业务。依据开发商所宣称的承诺,投资人只需购买商铺所有权并且无需亲自运营管理,即可享有每年商铺总价值约10%的稳定回报,预计数年后便能收回全部的初始投资资金。然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非取得相应法定部门的合法批准,否则不具备销售房地产的真实内容或者并非以实际销售房地产作为主要目的行为,通过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购房保证回购、销售房产权分等多种手段非法吸引资金的,很可能被归类判定为《刑法》所定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那些赋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售后返租”计划的方式进行非法筹款的行为,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制定的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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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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