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蓟县地区遭遇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蓟县地区遭遇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因发包商违反合同约定之行为所产生的违约后果,应付违约责任。若原合约中已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应依照约定严格执行。然而,当原有违约金低于因为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适度提高违约金。如拟定的违约金实在过高,超过实际损失太多,也可依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合理下调。另外,如果原合约并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责任人应基于其实际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