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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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决指买卖双方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无果或协议不满,或要求政府介入时,由行政机关处理。诉讼解决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解决购房纠纷。仲裁解决则是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据法律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纠纷可先协商或依消费者权益条例申诉,无果可诉诸法院。接收商品时,买方应及时验收确认,质量不符可拒收。对疑似质量问题商品,应尽快书面反馈卖方,过期则视为质量合格。

关于商铺买卖所引发的纠纷方面,应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与协调。在各方未能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可依据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向仲裁机关提交申请,请求裁决争议。若对仲裁结论持有异议,当事方则可直接向商铺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首先,双方当事人可积极沟通和谐协商,此时协议具有优先效力;若经双方努力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机关介入调解,以求公正解决;若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仲裁条款,可根据该条款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在处理商铺买卖合同争议方面,我们可采取以下策略: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问题;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有关机关介入调解;若调解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或者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则可申请仲裁程序予以裁决;若无仲裁条款,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