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法院拍卖商铺会有什么纠纷

法院拍卖商铺会有什么纠纷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15人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房屋质量瑕疵的修理责任方面,通常仅需购买方自行承担。这是由于在法院进行的房产拍卖中,拍卖公司在拍卖环节重点强调房屋的现房现状,然而针对当时状况的观察,买方可能因为现场停留时间有限未能发现潜在的房屋质量问题。例如近期发生的一起案例:一家从拍卖中购得房产的家庭,虽发现房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但由于房屋原所有人和拍卖公司已经尽到告知瑕疵的义务,导致他们最终无法赢得官司。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房屋质量纠纷案做出终审裁决,判定该房屋原所有人和拍卖公司无须承担房屋瑕疵修复及赔偿的责任。
其次,关于产权证的办理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可能无法顺利完成。这主要是由于法院和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体系,其对相关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实际运作方式相差较大,尤其在我国法规繁琐的环境下,法院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间的规定或许会有所差异。在此背景下,可能导致产权证办理周期较长乃至无法完全落实的状况。
再次,在涉及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原有的住户可能面临拒绝搬迁,从而使购买房屋的买受人无法顺利入住的风险。例如,开发商有可能一房二卖,当银行成为债权人后,因其享有抵押权,故法院有权依职权进行拍卖。然而,其中的一位购买人(即未使用房屋按揭贷款的购买人)已提前向开发商支付全额购房款项,且已经办理好入驻流程并进行了装修,那么此时即便法院进行房产拍卖,原有的住户仍坚持拒绝退场,便容易让买入法律拍卖房产的业主面临即使成功购得房产,却仍然无法入住的困境。
最后,以购买债券人提诉求的方式试图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人将可能面临低价拍得房产,但却支付了高于购买价格的债权费用的窘境。这是因为根据国内的法律法规规定,存在抵押或查封状态的房屋只能通过拍卖或变卖的途径才能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故此可能会导致房产的拍卖或变卖价格偏低,购买的债权价额低于通过拍卖方式购得房产所获得的收益。在此种情况下,这类购买人极有可能只能得到部分补偿,而无法获取所有应得到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