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申请应在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后60个自然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逾期则失去司法救济机会。一般情况下,这是60天工作日的固定规则。但如法律另有规定且超过60个工作日,申请期限可延长。因此,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发现行政行为侵害自身权益时,应严格遵守60天期限要求,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延长期限。

行政复议的期限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少于60日。这通常发生在法律法规对行政复议期限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此时应遵循特定规定。此外,如果案件复杂,无法在常规期限内作出决定,需经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延长。因此,尽管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需要60日,但在特定条件下,期限可能有所缩短。

行政复议申请应在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后60个自然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逾期则失去司法救济机会。一般情况下,这是60天工作日的固定规则。但如法律另有规定且超过60个工作日,申请期限可延长。因此,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发现行政行为侵害自身权益时,应严格遵守60天期限要求,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延长期限。

行政复议60天期限包括节假日,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次日开始计算,到第60天结束。期间需提交复议申请,逾期则无法启动程序。若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时效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行政复议中止60日后如果中止的事由消失的话,就可以继续的处理。行政复议中止主要指的就是复议机关基于法定的事由暂时的停止,对于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一种特定审查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