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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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之前生育的子女,若男方决定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女方亦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未婚生子女同样拥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尽管双方并未取得正式的婚姻证书,但因为已经存在了亲生的子女,所以双方都有义务去承担并抚养他们。那些没有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也必须为那位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金。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是没有权利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在婚姻关系中,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第三者”并不属于孩子的父母。如果“第三者”与男方有了孩子,那么男方作为孩子的生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孩子的生母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需求、男方的经济能力和地区生活水平等因素,裁定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如果男方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比如冻结男方的账户、查封男方的资产等。

未解除婚姻关系时,子女抚养费问题应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将调查并判令父亲履行抚养义务,若其不履行,将强制执行。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得逃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虽然法院将抚养权判给男方,但子女的健康成长是首要的。因此,子女仍可与母亲同住。离婚不意味着亲情的断裂。若双方能协议轮流抚养并得到法庭批准,这也是保护子女权益的可行方式。这样,子女能在双方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虽然父母不住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永远都在。

男方未支付子女生活费,女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律义务,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支付生活费。 子女有权依法要求抚养费,若经法院判决仍无法获得,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遵循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