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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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能否全额取回退房款项在签署了购房合同之后,原则上是允许退房的。购房者可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解除购房合同。但需注意,如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且未出现不可抗力等无可挽回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难以获得定金的全额返还。

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购房者想撤回并取回全款需与卖方协商解约。若双方同意,协议终止;但如已付定金且开发商无违约,购房者通常无权要回定金。若双方未达成一致,且因购房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购房者想撤回并取回全款需与卖方协商解约。若双方同意,协议终止;但如已付定金且开发商无违约,购房者通常无权要回定金。若双方未达成一致,且因购房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或等待合同规定的解除情况后递交退房申请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未达到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

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退房。只要开发商具备合法手续并已出售商品房,购房合同便具法律效力。若双方同意,购房者可以按流程退房。但如因不可抗力或开发商严重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及相关规定解约,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