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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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乃属民事纠纷之一种,故此,可纳入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之内。民事诉讼的宗旨旨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得以充分行使,确保人民法院能够确切查证事实真相,辨明是非,准确适用法律程序,适时审理各项民事纠纷案,以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裁量并惩罚各类侵权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助力社会秩序及经济秩序的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主要参与者通常为借款方以及贷款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订立的合同对于当事人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这也说明了在合同产生纠纷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备成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同样,在民间借贷的实践中,借款方与贷款方作为合同的主体方,自然也能够作为诉讼主体来参与诉讼活动。

涉及离婚后财产争议的诉讼当事人主要为夫妻双方。在夫妻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和结婚之后,他们有权利就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富及个人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些可以包括全部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为各人所有,部分则属于共同所有等各种情况。对于此类协议,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要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效力,那么在婚姻关系破裂时便可依据这份约定来进行财产的分配和处理。

《民法典》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规定对于涉及损毁他人个人财物之事项,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得以贯彻,通常应依据财产的实际价值或案发时该特定物品在市场上所能承受的合理价格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在此情况下,若受损物品具备特殊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等特点,受害方当事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外,亦可进一步提出实体经济损失赔偿的要求。

在启动再审程序的立案环节,通常我们会进行一次形式上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