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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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即卖方同时向两位买方出售同一套房子。遇到这种情况,买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房款、支付利息以及赔偿经济损失。此外,买方还能向卖方索取已付款一倍的赔偿。该举措旨在保护买方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在涉及一套住房同时出售给两位买家的纠纷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处理措施:1. 若一方已完成房产权属登记或预售登记,则其依法获得所有权,另一方可向卖方要求赔偿。2. 若双方未登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拥有使用权:(1)实际入住;(2)全额支付房款;(3)为房屋增值,如装修。

在房地产交易中,当出现“一房二卖”现象时,处理原则是:首先,已完成登记过户的购房者拥有所有权;其次,若双方均未过户,则先付款者优先;最后,若无付款且无合同,最早有购买意愿或签预购协议者优先。这样确保了交易的公正与合法。

小产权房虽不受法律保护,但若卖家实施“一房两卖”欺诈,可向警方求助。判断房产归属:若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且未交付,按签订先后;若有合同已登记,无论房产是否交付,已登记者拥有所有权;若第一位买家已过户,卖家再次卖房则无效。

一房二卖问题,实践中主要通过两法解决:一是以登记为准,谁先办完过户手续,谁就是房主,因物权优于债权;二是看合同签时间,若均未过户且房产未交付,则先签者得房。这样既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又维护了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