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廉租房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房屋类型,虽然对
购房者开放,但该类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之相关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模式主要包括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协同运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会为城市低收入者家庭提供租赁津贴,借此增强他们承租房屋的经济能力。
换句话说,廉租房实际上是由政府为
符合条件且成功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质的城市低收入人群所特别供应的住房,并且只按照最低折扣价格收取租金。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政策层面本身允许购买廉租房,但像其他新型房屋一样,廉租房仅限于出租使用,不得上市销售。
当然,如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满足了各项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严谨流程进行审核确认後,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有购买廉租房的机会的。
然而,由于廉租房成为影响地方财政状况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说,虽然廉租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购买者仅能享有其
使用权。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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