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言灿律师事务所
执律以捍正义,专攻以解纷争 【律师简介】 张伟国律师,现任江苏言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拥有17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作为创始合伙人参与创办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近二十年的执业积淀,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形成了系统化的专业优势,尤擅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执业领域】 专注于刑事辩护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深耕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法律事务、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兼具“诉讼攻坚能力”与“风险防控视野”。 【专业业绩】 刑事辩护领域:累计代理百余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等类型。其在刑事上诉、再审及申诉案件中表现突出,曾通过精准辩护推动多起疑难案件实现司法突破,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人身尊严,部分案件因典型性获得行业关注。 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商业纠纷,典型案例包括: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160余万元; 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协助委托人主张20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 买卖合同及借款合同纠纷:通过高效诉讼与财产保全策略,分别为客户清收货款40余万元、欠款180余万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在与上海市某镇人民政府的谈判中,以调解方式为委托人保全价值数千万元的土地权益。 企业法律服务:领衔劳动法律事务团队,为近30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客户包括王X制纸妮X(苏州)有限公司、松X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等,在劳动合同管理、用工风险防范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执业理念】 作为律所执行主任,张伟国律师兼具“个案代理的实战经验”与“全局风险的战略思维”,始终秉承**“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准则。无论是企业商事纠纷的复杂博弈,还是个人家庭与财产争议的细微梳理,均以扎实的法律素养、严谨的逻辑分析与高度的责任担当,为委托人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是客户可信赖的“法律风险防控专家”与“权益护航者”。 核心优势: 经验深度:17年一线办案积累,擅长将法律条文与实务经验结合,破解复杂争议; 专业精度:聚焦细分领域深耕,形成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双轨化”专业能力; 服务温度:以委托人利益为核心,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追求“案结事了”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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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押金在原则上是可退还的。尽管双方并未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然而就事实而言,已经构成了一项租赁关系。对于租户因故不再续租该房产之事,通常应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的权利,以便房东能够及时安排寻找新的租户。在此过程中,租户应当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争取退还部分押金。倘若房东坚持不予退还,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对于已缴纳租金押金但尚未签署租赁协议的情形,关于能否解除租金押金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辨析:首先,若租赁的房屋类型为经过审批或未按规定实施批准内容的临时性建筑物,抑或是租用的房屋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能力证书或者未严格依照该许可能力证书的相关条款执行建设任务的房屋,那么这部分租户便具备了要求返还租金押金的条件;其次,倘若房屋质量品质优越可靠,当事人可与房东进行详细商议并探讨押金的退还事宜。然而,若房东拒绝接受退还押金的请求,从普遍观点来看,该租金押金通常无法得到退还。

在未签署租赁合同且已缴纳押金的情境下,能否退还押金取决于多种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押金是无法退还的。然而,承租人仍可尝试与出租方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看能否争取退还部分押金。在缴纳押金并选择放弃租约时,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可以和房东协商退钱。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和房东协商退钱事宜,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