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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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是很明显可以被识别的,因为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必须指派专员负责监督和考查被采取保护措施的嫌疑人。另一种可能需要跨省活动的情况便是个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因为合理原因必须暂时离开发住地所在市或县的话,负责执行此项任务的派出所应该立即向其直属的县级公安局汇报,同时请求该县级公安局与作出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允许这位被保护对象离开。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无权擅自离开其所在省市或县级行政区域,且必须通过相关执行机构的批准才可以进行此类行为。严格要求对当事人的活动范围,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公安司法部门有效地将涉案人员传唤回场接受调查,维护司法公正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征得执行机构的许可,当事人仍然有可能获准短暂离开目前居住所在地,但也需遵循一系列规范和审批流程。

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是没经过执行机构同意就私自去其他地方,很容易被发现。取保候审是法定制度,规定了被取保人得严格遵守规定,没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现在监控技术和信息系统很发达,从出行记录这些渠道,都能追踪到行踪。要是违反了规定,取保候审资格可能会被撤销,还可能会改成更严的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想要离开居住地,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离开的原因、时间以及目的地。执行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和表现,以确保其离开不会影响诉讼的进程。如果执行机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离开不会对诉讼造成影响,可能会批准其申请。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不能随便跨省。得老老实实待在居住地,要是想跨省,得提前书面申请,获批了才能去。不然可能取保资格就没了,又得回看守所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