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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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房质量出了问题,要先找房产开发商解决。因为一般来说,住房质量问题都得由开发商负责。不过,如果开发商没处理好,或者给的解决方案不行,业主就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

购房如遇质量问题,首先应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因其负有产品保障责任。若协商无果,可求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质量评估,评估报告可作为索赔证据。如仍未能解决,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1.当购房者面临房产质量问题之际,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遵循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在建筑物中显现出的各种质量缺陷,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2.如果购屋者发现他们购置的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缺陷且无法成功完成所有权转移或是在交付并已开始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得出结论证实的确存在主要结构质量缺陷,那么他们将拥有撤回购买决定的合法权益。

房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归属主要在于开发商或建设方,尤其是在保修期内。物业公司主要负责提供日常物业服务,如环境维护和秩序管理。若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赔偿,甚至解除租赁合同。超出保修期后,物业仅负责公共部分的常规维护,大修费用由业主承担。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法律意见。

前期物业对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主要在于日常维护和保养房屋及相关设施,确保物业范围内环境整洁和生活秩序有序。若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应向施工单位要求修复,物业应协助沟通。物业不直接承担房屋质量的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