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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4.10.2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61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法律关系如下:抗辩权基于权利障碍抗辩而产生,范围小于权利障碍抗辩。抗辩权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而权利障碍抗辩是指基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规定等客观因素而导致给付不能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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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的法律关系如下:抗辩权基于权利障碍抗辩而产生,范围小于权利障碍抗辩。抗辩权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更多>>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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