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的,物业公司不一定要
赔偿。如果因物业疏忽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区内流浪狗其咬伤业主的,则物业公司需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尽到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则流浪狗咬伤人的,物业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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