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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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相关事宜拆迁安置房若尚未取得房产证则无法进行合法的买卖行为,因为未经过正式登记的不动产权属变更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针对此类情况下的购房需求,投资者可选择前往公证机构进行相关的交易公证实务,或者等待原业主取得房产证之后再行办理购买拆迁房的交易与过户流程,从而有效地规避潜在的交易风险,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等欺诈行为。

在获得了拆迁安置房并完成入住之后,若仍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则表明尚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房产过户操作的。因为房产过户的前提条件就是提供房屋所有权的确切证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更改、转移以及消除等重要事项,均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并公示,经过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安置房屋的产权证书具有过户效用。安置房屋乃是政府在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及其他相关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所为的对被拆迁户眷顾之举,而建造出的具备居住功能的建筑,待满五年后获得产权证书者便可依照现行法规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购房后如遇拆迁,因不动产登记原则,拆迁补偿款归属买房者,即使屋主变化。买卖双方需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能需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征收土地需提供充足赔偿,保证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保,包括土地、房屋等各类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定期调整。农用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非农用地等则各地自定。

购房后如遇拆迁,因不动产登记原则,拆迁补偿款归属买房者,即使屋主变化。买卖双方需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能需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征收土地需提供充足赔偿,保证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保,包括土地、房屋等各类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定期调整。农用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非农用地等则各地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