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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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所记载土地的征收补偿方式对于持有林权证书的森林土地,若其遭征收,应当得到以下方面的赔偿福利:首先,相关的用地单位必须按照先前审批的相关文件,以此为依据,向最初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交详细的项目用地正式请求申请;接下来,是由主管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全面负责对面临征用的农业用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然后依照严格的征地程序来办理相关的征地手续;最后,当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已经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完成了对征地的补偿以及安置补助之后,会向相关的用地单位发放批准用地的正式文件。

农村土地因征收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项应归属何方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归属的规定如下:首先,此类款项将全部划给集体进行支配,但分配的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其次,对于安置补助费用,其将全数交由土地承包方进行管理,而分配的范围就是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承包人;最后,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它们将会直接支付给相关的承包种植者以及地面建筑物的产权所有人,这些人因为拥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益而有权获得这部分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遵循原用途原则,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前三年平均产量的6-10倍计)、安置补给费(按需安置人口,每人4-6倍产量)和附属设施、青苗补偿。耕地补偿有上限,不超过15倍产量。非耕地补偿标准参照省级规定。城市郊区菜地征用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执行过程中,依法合规。

征收土地时,需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提供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确保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也需给予相应补偿。

(A)土地补偿费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础,乘以6至10倍的补偿倍数。 (B)安置补助费:若被征收地块需安置人数与补偿倍数之和超过15人,总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15;否则,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需安置人数。 (C)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用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具体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