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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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吧,要是把钱借给你亲戚,他好几年了也没打算还的话,咱们其实是有法律武器的。得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的两条规定来做点什么。首先,咱们看第六百七十五条,说的就是如果借你们之间对借款时间期限这事儿没个具体说法或是说不太明白的话,作为资金出借方的你,当然是有权督促对方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把钱还给自己。

要是亲戚借咱们钱不还的话,那就得去法庭打官司,让他们赶紧把欠的那份钱还过来。要是之前法院已经给过一招或者两招的判词、决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等法律文件确定他们该还给我们钱了,但他们就是不肯掏出来,这时候咱们就得找法院申请执行,让他们不得不还这笔债。如果他们还是死皮赖脸地不肯还,那咱们就可以请法院来硬的,比如查封他们的财产、扣押他们的东西、卖掉他们的东西之类的,这样才能真正拿到咱们应有的那份钱。

若亲属借取财物后未能及时归还,且在原有的还款期结束之后仍再次进行借款行为,则此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建立起了新的借贷关系。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当新的借贷合同中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时,借款人须按照约定好的期限如约偿付所借财物;而倘若新借贷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尚未明晰,那么贷款人可依情势予以催促,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之内尽快返还所借款项。

若有亲属借款后未能如期归还,可被视为债务人对还款义务的有意推诿。债权人此时可行使法律赋予之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部门将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还款来源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存在违反执行通知要求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其名下财产状况,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划拨、变卖债务人的财产。

这时候就可以去找法官叔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等法律法规,把咱们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