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成年儿子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他在外欠债,父母不用还,这是“债的相对性”,自己的债自己担。
2.特殊情况,儿子是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要在其财产范围内担责。
3.父母为
债务做了
担保,就得按
担保合同还钱。
4.儿子借钱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可能算家庭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
判断父母是否还钱,要结合多方面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小朱成年后在外向小胡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小朱
无力偿还,小胡便要求小朱的父母还款。小朱父母认为儿子已成年,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胡则称小朱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小朱父母应还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儿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遵循“债的相对性”原则,应由
债务人本人承担,小朱成年,若借款仅为个人行为,父母无需担责。
2、但如果小朱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债务,此时父母有偿还义务。本案需进一步查明小朱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经营,以此确定小朱父母是否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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