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天津)律师事务所
李娜律师,兰迪(天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李娜律师执业以来,一直本着不忘初心、敬业进取的精神,不断钻研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同时,李娜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李娜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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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可依法通过明确告知受赠人并提出撤销请求,或在不同意或诉讼中提交法院申请撤销附条件赠与。受赠人需退还财产后,赠与契约失效。赠与人有权在受赠人严重侵犯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契约义务时行使撤销权。

签订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有权在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或其近亲造成严重伤害,未尽抚养赠与人责任,或未按赠与合同约定行事。撤销权自赠与人知悉或应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生效。

一般情况,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就不可撤销了。特殊情况权利转移之前也不可以撤销,具体是: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上不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六百六十四条情形的,可以撤销。

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