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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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在农村宅基地新建住房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根据中国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进行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严谨的审批流程。若有未经许可而私自搭建房屋之行为,那么此类建筑将会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依据现行政策,每个家庭只能够享受一块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总面积还需要符合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等各级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标准限制。

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法律规定之审批时限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申请与审批的手续在20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当申请者符合相关条件时,有权提出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该申请应递交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予以公示,之后再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全面审核后,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再呈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最终审批。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