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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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前独立购置并拥有产权的房产,无论按揭与否,在离婚时原则上归女方所有,男方可能需经济赔偿。房屋装修费用归属依据实际情况,婚前财产支付的装修款不算共有,婚后协定使用个人财产支付也不视为共同财产。夫妻间的义务互换,如装修协助和家务劳动,不构成经济索取的依据。中国的法律体系区分约定和法定财产制,只要不违法,均具法律效力。

婚前购房归属关键看细节:全款并先领证为个人资产;已购后加配偶名则转为共有;以双方名义签合约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如有份额约定,按比例享有。

夫妻共同购房,无论房产证上单名还是双名,如无特殊约定,均视为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除非有明确书面协议。若一方父母全款购房赠予子女,产权登记在其名下,法律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购房,按法规属个人财产。若购房行为及合同签订均在婚前,且仅登记个人名下,无论婚后关系如何,房产被视为个人所有,非夫妻共有财产。这基于对婚前财产独立性的法律认定。

婚姻期间购车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如单方使用个人资产购买,车辆登记在赠予方名下,则车辆视为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婚内购车都自动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具体归属需依据出资和所有权归属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