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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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通知案件将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涉入帮助信息犯罪者获得取保候审待遇之后,倘若其被提起公诉,必将面临诸多法律后果:首先,须依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在当事人获取取保候审待遇之际,不能被视为其已经结束了与犯罪相关的审判阶段。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会在例行侦查工作结束后,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再次提出离婚诉讼,需要等到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这样的等待期是为了平衡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决策是慎重和合理的。

原告申请撤销案件,受理费用应由原告承担。若涉及行政事项且被告已主动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经我机构批准原告撤诉,受理费用则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发送民事诉状前撤诉,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等法律效力,但仍可再次起诉,我机构将重新立案审理。

中国部分自诉案件遵循"告知处理"原则,仅限侮辱、诽谤(未涉及重大社会公益和国家利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及虐待等四类罪名。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严重侮辱或诽谤影响公共利益、暴力干涉致人死亡或虐待致死,将不适用告知后处理,需依法严惩。

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可以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