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此时租房合同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我们平常......
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如下: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等等。依据......
律师解答房屋租赁合同,具备重大误解等可以撤销事由,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
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
董雨春律师2007年毕业,2009年至今执业13年。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拆迁法律专委会主任,民商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从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建工领域,企业管理及合同纠纷,取得《企业合规师》证书并考取二级建造师。擅长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作纠纷,建设工程以及与建工有关的监理、设计及其它服务纠纷,园区服务、酒店管理及其他地产配套服务纠纷。董雨春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多元化集团法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岗位。熟悉房地产、医养、酒店、产业园等行业公司运作特点及内部管理体系,对公司法律风险体系搭建及内部合规体系搭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投资、并购及合作谈判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主导处理了多起建工纠纷、合作纠纷以及收并购遗留问题的处理,为律师团队胜诉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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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户若决定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以便其寻找新租户。对于租金退还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房东拒绝退还,租户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租户仍需遵守通知义务,并通过沟通解决争议,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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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租金时,租赁协议不会自动解除。出租方需先发出催缴通知,若租户未按期足额缴纳,出租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协议。若租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误缴纳,出租方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补交,过期未交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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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租房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年满十六周岁者可自主进行部分民事法律行为。若已满十六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租房时,请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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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健在时,他们通常承担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若父母失去监护权,监护顺序依次为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兄弟姐妹和其他有资格的个人或组织,确保子女得到适当的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