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指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传递我国国家机密或情报的行为,构成犯罪。量刑标准包括: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情况);情节严重者,可至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情节轻微者,刑期从轻;对造成严重伤害者,可能判死刑。《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对此类犯罪有详细规定。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指在域外向境外机构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设定了严厉制裁:基本犯罪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情节恶劣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者则可能获五年以下刑罚,包括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针对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的犯罪行为,法律严惩不贷。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重罚,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司法公正,不容挑战。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的责任人,将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通常,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情节较轻者,也可能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

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是严重违法行为,侵犯国家机密管理活动和国家安全,行为人明知且故意为之,不论是否出于经济利益或其他目的,都应受到法律严惩。此罪适用于所有知情人员,无论公职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