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养手续办理的方式:第一步,收养人和送养人就收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收养协议。第二步,双方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第......
解除收养公证的手续办理的方式: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公证条件的,自......
如下情况下才能收养弃婴:1、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4、收养人无子女或......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男,福州市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李律师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依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李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李律师常年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务管理,熟悉现代公司的运作机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相应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业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承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及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高新科技法律规制之相关问题也有深入研究与丰富的处理经验,代理过多起涉及工业产权侵权、计算机取证等疑难问题的案件;执业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的理念,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执着前行。 李律师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因此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不要等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才想到律师!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为减少异地办案的劳顿,节约人力、物力及财力,提高办案效率,本律师愿为全国律师朋友及当事人提供在福建省全部市县办案时提供协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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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其兄弟姐妹未通知其子女,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侵犯了子女的合法祭祀权益。祭祀权益是人权的重要部分,应受保护。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后,应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因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不应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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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通常因儿子的离世而解除。这是因为儿媳与公婆的亲属关系是基于婚姻关系建立的,丈夫去世后,姻亲关系随之结束。然而,如果儿媳选择继续承担赡养责任,这是出于个人意愿而非法律义务。若赡养者不履行义务,被赡养者可要求支付赡养费,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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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仍有赡养双亲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需对父母承担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支付赡养费。放弃继承权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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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子女在形成正式养育关系后,法律地位与亲生子女等同。养子女是指被他人收养的孩子,与养父母建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解除与原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养育关系确立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