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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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网签流程的详细解读住宅预购合同上网签订程序主要包含如下三大关键环节:首先,在消费者明确房屋购买意愿并征得买卖方共识后,交易双方需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将各项正式的合同条款逐一录入至合同备案专用软件内部,提出网签申请;其次,待购房合同数据上传成功后,买卖双方需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上进行签名及加盖公章确认;最后,由开发商在完成网络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若在网签备案完成后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修改,则只能申请撤销原有的网签协议,再重新进行签约操作。

违反法律规定的预售合同签订行为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出卖方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与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这一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所有房屋过户手续齐备并得以完成后,才能确保房屋所有权方能真正归属于当事人,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潜在的侵害。

关于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该采取的程序处理针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所出现的预售方有意或无意违反预售协议条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照预售合同中的规定交付商品住房,引起了纷争和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违规签订的责任追究方案开发商若背离其在预售期间所作出的承诺,就必须要对这种行为负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责任”。尤其是当这类商品房销售的相关宣传广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已经被法律确认为具有与合同同等的地位和效力之时,开发商如果未能按照这些广告内容中的有关义务去执行和开展活动的话,那么他们就要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起违约责任。

在预售合同缔结中必须满足的基本要素有哪些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首先,开发商需完成对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付义务,即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工作,并取得由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还需要具备完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点,根据所提供的预售商品房的规模来衡量,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开发商需明确表示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的具体日期;最后,开发商需向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预售申请,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此基础上,商品房预售方有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送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所有款项,必须严格用于与之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