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
黄征系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在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等企业任职多年,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业务,秉承“委托人的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理念,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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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办理住房贷款归还时,需确保无担保和抵押。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注明房产所有者及配偶姓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如买卖或赠与部分住房权益给另一方,需换发新房产证。夫妻共同所有者只需办理一方名义的房产证即可。

此问题的答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若双方婚前未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或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则该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通常,婚后购买的住宅,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平分产权。但如果在购房时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规定所有权,则按照协议条款确定归属。因此,夫妻在购买房产时应明确约定产权分配,以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此外,在离婚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且未注明份额,能提供出资证明的一方有权主张共有。若无证据,房产视为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首付、共同还贷情况下,无法证明首付出资者,只能获得还贷部分补偿;房产增值部分属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