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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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如下表述:第一款:就各类房产而言,草房的赔付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而砖瓦房则以每平方米2400元作为偿付标准;至于捣制式或预制式砖混结构的房屋,其赔付金额则是每平方米2800元;若涉及楼房,即二层及以上建筑,其赔偿价格将定为每平方米3300元。同理,地面上下各类附属物品的补偿均依据等价补偿原则进行。

国有划拨用地征收时,需考虑土地市场价格、使用期限及40%土地出让金扣除。补偿标准则依据地区政府政策法规计算分析,确定最终赔偿数额,确保合理合法。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购房改房转商品房后,其拆迁补偿遵循商品住宅准则。拆迁款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按房屋结构、折旧评估计算)、周转补偿费(按人口计发)、奖励性补偿费(政府根据法规确定),后者可能涉及非法产权、附属物(需合法且有使用价值)和收益权(合法占有、合规收益)。拆迁范围限于合法产权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政府确定,拆迁部门须严格执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属无偿性质,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国家因公共利益收回时,也不需支付补偿。只有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使用费后,因公共利益征收时才会返还。若土地上已有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在征收时获得补偿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