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
凌晶律师,法学硕士,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专注于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企业顾问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执业期间代理大量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类纠纷案件,谈判和诉讼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擅长经济犯罪案件、走私类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等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在大量诉讼案件的历练下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能够准确研判案件的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利益最大化的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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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爸爸欠钱,小孩不用还,因为债务是有相对性的。但如果小孩是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者爸爸去世后小孩继承了遗产,且遗产不够还债,那小孩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义务。这就叫“谁借钱谁还,特殊情况小孩要担责”。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的债务不会让子女偿还。因为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通常情况下,应由债务人独立承担清偿责任。不过,要是子女是父亲债务的担保人,或者在继承父亲财产的范围内,可能会有承担部分债务偿还责任的法律风险。

通常情况下,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父母个人债务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需要按照继承金额来承担还款责任。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超出部分子女无需偿还。如果子女放弃了继承权,那么他们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通常,父亲去世后如果留下债务,儿子没有法律责任偿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儿子可能需要承担债务。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他需要用遗产来偿还债务,超过遗产的部分不需要偿还。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是债务的担保人,那么他必须履行担保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欠款并不需要由其子女来承担,因为债务关系往往是特定主体之间的。除非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者保证人参与其中,否则他们与债务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子女选择继承父产,那么他们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父债,但自愿偿还超出部分则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