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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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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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