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
王珊,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珊律师对律师工作充满热情,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耐心、细心、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王珊律师办案扎实、追求完美,秉承“力求为当事人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办理了大量的关于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侵权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她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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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不能证明房子归谁,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属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但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予补偿。

在女方名义购房、男方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合理分割。通常做法是女方补偿男方一半房款。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承担贷款,但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共有财产,归属需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等取得完整所有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界定和裁决。

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不能证明房子归谁,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属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但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予补偿。

在女方名义购房、男方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合理分割。通常做法是女方补偿男方一半房款。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承担贷款,但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共有财产,归属需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等取得完整所有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界定和裁决。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割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