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丁磊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系统学习了管理学、法学知识。执业前曾为央企、民企在青岛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较为丰富的实体经济行业经验以及法律实践经验。执业以来专注于房产交易、交通事故、公司股权、合伙纠纷等民商事纠纷与恢复执行、执行异议、排除执行等领域,在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领域亦有一定的优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实务经验。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及时防范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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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领域将房贷房屋价格上涨引发的收益称为"孳息"。研究需首先确定按揭房屋所有权,如属个人房产,则孳息归业主;若是夫妻等共有财产,增值收益应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共有人。这一过程旨在明晰权益归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学领域将房贷房屋价格上涨引发的收益称为"孳息"。研究需首先确定按揭房屋所有权,如属个人房产,则孳息归业主;若是夫妻等共有财产,增值收益应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共有人。这一过程旨在明晰权益归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婚前一方单独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归属遵循事先约定,无约则归产权登记方,但需补偿非产权方。法律上,按揭房并非单纯夫妻共有或婚前财产,而是婚前单方财产与婚后共有财产的结合。共同偿还部分的本金及增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男方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贷款总额除以购房总金额,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值,扣除还贷期间双方已偿还款项。这一计算方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男方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贷款总额除以购房总金额,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值,扣除还贷期间双方已偿还款项。这一计算方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