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自愿给的封口费算敲诈勒索吗?

自愿给的封口费算敲诈勒索吗?

时间:2024.02.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自愿给的封口费是否算敲诈勒索存在两种情形:
1、对方主动提出封口费要求,以非法强索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表面做出自愿给的封口费的行为的,构成敲诈勒索。
2、对方没有要求,而是你主动提出给封口费的,则不能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存在敲诈勒索行为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一、存在敲诈勒索行为的处罚:
(一)敲诈勒索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2年内敲诈3次以上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多次敲诈勒索,多次是指2年内敲诈3次以上。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严重情节如下: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下: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以上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要看情况。驾驶车辆肇事致人死亡的,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判刑。1、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过失撞人的,不符合特定条件的,不......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
13012263864
咨询我

犯法。1、跟踪别人涉嫌侵犯对方隐私权,已经触犯了法律。2、但是否受到法律的惩罚需要根据其具体情节而定。3、有下列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
13012263864
咨询我

犯法。打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如果将人打至轻伤或者重伤,则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殴打他人......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
13012263864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如何认定盗窃罪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犯罪进行判定的基础在于实施了盗窃国家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同时,该行为还需要满足“盗窃财物价值超过法定数额”或是具备诸如“多次进行盗窃活动、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在偷盗过程中使用杀伤力强的器械、进行秘密的扒窃行为”等等专门情况。至于详细的财物价值准则以及各种特别恶劣程度,则通由最高法司法解释与相关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

    浏览量:1222 2024-06-19
  • 盗窃罪物价局会怎么评估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物价部门负责评估涉案财物的价值,该评估基于财物的种类、数量、品牌等因素,并考虑市场价格走势和个人使用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财物的数额大小决定罪行的严重性和相应的刑事处罚。因此,物价部门的评估结果对于确定盗窃罪的性质和量刑至关重要。简言之,物价部门通过全面考量财物市值来评估盗窃案件,其评估结果直接影响罪行的判定和刑罚的裁决。

    浏览量:874 2024-06-19
  • 盗窃罪不起诉案件的认定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不起诉的审查主要关注三个方面:首先,确认嫌疑人是否确实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其次,判断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最后,评估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是否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还需解除相关的财产限制措施,并在必要时提出检察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违法行为。

    浏览量:1361 2024-06-19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左杰律师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702人阅读

    本罪行侵害的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平等权利。虐待行为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因此是复合性客体。客观上,表现为长期、频繁虐待家庭成员。主体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存在亲属或抚养关系。

  • 帮信罪结案了,可以去注销卡吗

    1500人阅读

    如果银行账户被公安局冻结,则无法进行注销。注销申请会被拒绝,因账户可能涉及不正当资金流动或其他犯罪行为,如赌博。冻结期间,无法提取资金或办理注销手续。可能接到公安局传唤配合调查。嫌疑澄清或案件处理后,可提出解冻申请,解冻后才可注销账户。

  • 掩饰犯罪所得不诉有案底吗

    1565人阅读

    “案底”即犯罪记录。经法院审理认定有罪,则留下犯罪记录;检察院不起诉则不留。但不起诉情况需具体分析:若被告人确信无罪且检察院不起诉,则不留案底;若被告人不确定是否有罪,但检察院因情节轻微等不起诉,则可能留案底。

  • 轻伤二级怎么写谅解书

    1627人阅读

    近日,我遭受他人殴打,导致轻伤二级。对方及家人高度关注此事,多次表示歉意并承担治疗费用,赔偿经济损失。他们主动与我协商后续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满意协议。此次事件让我深刻感受到对方的真诚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