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立律师事务所
屠雪霞律师,浙江环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思维严谨,逻辑分析能力强,应诉策略高效专业。已成功办理多起涉及刑事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交通事故、工伤、劳务纠纷等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
咨询该律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子女意愿。八岁以上孩子已有一定判断力,能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不过,法院判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和孩子成长环境,目的是让孩子权益最大化。

当夫妻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儿童,应该尊重他们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以孩子的最佳成长为首要考虑,最终裁定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时,孩子年满八周岁的,享有一定的决策权。因为他们已具备基本认知和判断力,能真实表达意愿。不过,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全面保障儿童权益。这样的判决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又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八岁以上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有自主选择权,父母需尊重其意愿。即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合法子女。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判给母亲,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可交父亲抚养。双方同意且不影响子女健康,也可让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均有抚养权,但如一方绝育、子女已长期跟随其生活、无其他子女或有利于子女成长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该方抚养。

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抚养权归属,可选择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抚养人。我国法律规定,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得干涉或强制改变。子女有权自主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和法院应倾听并尊重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