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万疆鸿泰律师事务所
崔关陆,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科班出身,专业知识精湛,以良好的服务获得众多当事人好评。 专业擅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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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人员,必须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批逮捕,如情况紧急,亦可申请延长一天至四天。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前后多次作案以及与他人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逮捕的天数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而人民检察院负责接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应该及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当事人被实刑拘禁之后,公安部门通常会享有最长为30天的侦查羁押期,然而,这并非是逮捕行动的最终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的决定应当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的第七个工作日之内,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则此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四个工作日;而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甚至可以再度延长至30个工作日。因此,从理论上讲,当事人被实际逮捕的有效期通常会在刑事拘留后的第37个工作日之内。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某人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实施24小时内向其家属发出正式通知,除非存在通知可能干扰调查进程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进行通知的情况。此项法规宗旨在于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权,以及公民亲属对相关事件的了解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限通常不得超过七日。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该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关于职务侵占罪拘留之后是否予以批准逮捕,这一问题的答案主要依赖于公安部门的调查进展以及检察院对于案件审查的结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之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七个工作日。而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