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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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妥善处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其管辖权的归属问题,这无疑是公平公正审理该类案件的首要前提条件。关于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权问题,应当依据各类别物业管理纠纷的特性进行深入剖析和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

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

面对与物业的争议,业主有权依法参与自愿平等的协商。如沟通无果,可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机构投诉。若投诉未获满意答复,可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