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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房贷该由谁来承担

时间:2026.01.0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28人
律师解析:
夫妻协议离婚后,房贷承担依情况而定。
离婚协议明确房贷由一方承担,此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
若承担方不还,银行可要求另一方偿还,另一方还款后可按协议追偿。
未约定,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贷属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共同承担。
双方可协商分割房产及房贷承担比例,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房产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判决,获房一方通常承担剩余房贷。

案情回顾:

小李和小丽协议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房贷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贷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认为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若承担方不还款,银行仍可要求自己承担还款责任,还款后可依协议向对方追偿;若未约定,双方就房贷承担比例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房贷承担方。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已明确房贷承担方,此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2、若未约定房贷承担,房贷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房产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判决,获房产方通常承担剩余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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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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