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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同居时财产应怎样做约定

时间:2026.01.0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52人
律师解析:
老人同居为防财产纠纷,可签财产约定协议明确归属。
先列清双方婚前财产,像房产车辆写明具体,存款注明金额开户行。
同居财产可约定各自所有或共同共有,明确共有方式与分割比例。
债务也要分清个人或共同,约定承担方。
协议要书面,双方签字,可公证增强效力,内容遵循自愿公平,不违法规定。

案情回顾:

老人小胡和小丽同居,为避免财产纠纷,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双方对各自婚前财产进行了明确列举,包括房产、车辆及存款等信息,并约定归各自所有。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同时,协议还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明确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了公证。后双方因协议效力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案情分析:

1、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且双方签字确认,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2、协议内容遵循自愿、公平原则,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3、协议进行了公证,增强了协议效力,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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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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