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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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须由犯罪嫌疑人家属亲自向公安部门缴纳;而公安机关也会在收取相关保证金之后给付一份正式的收款凭证。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如果在此期间出现任何违法行为,那么该笔保证金将有可能被依法没收。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如若牵扯到经济犯罪案件或是负有赔偿责任,则有可能需要交付赔款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然而这并不表示会有人立即向犯罪嫌疑人家属索取费用。实际上,这些款项多由司法机构根据法院的判定结果或双方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来进行规定和确认。譬如说,倘若犯罪嫌疑人因为交通肇事而对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那么在其被取保候审期间,就有可能需要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申请取保候审期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能被要求向司法机构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的数目将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对案件性质及情节的评估而确定。除此之外,取保候审亦可采取保证人制度进行实施,在此种情形下,虽然不涉及直接的资金支出,但是保证人仍须承担起监督被担保人遵守法律规定的职责,并且其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与良好的信用记录。

执行解除取保候审手续所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应当有犯罪嫌疑人类似于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辩护律师等特定人员负责申请并转交至执行机关指定联络的银行专户储存。关于确切的存储地点,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执行机关的运作情况而产生的差异有多种可能性,为确保获得精确可靠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是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涉及到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要继续交纳费用这一问题,答案究竟如何,关键在于取保候审所采取的具体途径。关于取保候审,我们可以将其分为设定保证金及委任保证人两种大类方法。如果是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来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那么一般来说只要这个阶段中您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待案件审结之时,该笔款项即可退还给本人。然而若选择了由保证人作为担保方的形式完成取保候审,则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