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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7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农村房产纠纷要依据不同类型,结合相应法律规定分步骤解决。
法律解析:
宅基地权属/使用纠纷先由政府确权,不服可行政诉讼
房屋买卖纠纷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交易常无效,协商不成可起诉确认合同效力
继承纠纷中房屋可继承,宅基地随房屋转移(符合条件),争议可调解或诉讼
相邻关系纠纷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先协商,不成则起诉。
处理途径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诉讼。
起诉要提交相关证据
总之,农村房产纠纷解决需准确区分类型,依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
若您遇到农村房产纠纷问题,可向专业律师咨询具体应对办法,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何因农村房产产生纠纷,房屋位于某村。小许称该房屋是自己购买所得,小何则表示此房是自家宅基地上所建,且小许并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就房屋归属僵持不下,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第362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房屋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合法交易。小许非本村成员,其房屋买卖合同常无效。
2、双方可先协商返还或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何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效力,以明确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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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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