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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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不赔偿水灾引发的损失,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依据保险合同,若符合保险责任,可委托律师发函提示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申诉,提供确凿证据。若上述途径无效,可考虑司法诉讼,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险公司违约。

房顶渗水导致的财产损失,若因装修质量不达标,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若在保修期内未解决,损失由业主承担。因保修服务延迟造成的新损失,由拖延方赔偿。无论原因,若影响楼下住户生活,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楼上漏水致楼下损失,应先找楼上住宅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证实为家装或供水管道问题,该当事人应立即查找原因并修复,对楼下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房屋在保修期内且非人为原因,受害者和楼上住户均可要求开发企业及时修复。

关于房屋漏水导致的经济损失,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是公共设施如下水管道问题,责任在物业;若是室内装修导致,业主需担责;若租房合同中有约定,租户需按合同履行;若是人为失误如未关水龙头,责任人需承担赔偿。总之,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公正判断。

住房漏水导致的财物损失,责任归属取决于漏水原因。如因租客操作不当,租客需负责维修与赔偿;若是房东未及时维修老旧水管、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导致,房东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