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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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官司要维权这件事,你得知道,咱们民法规定了成功打赢官司的有效期就是长达三年。这个“有效期”从你自己发现或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了损失,再加上你知道是谁让你吃亏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有张欠条的话,那这张欠条的有效期也是整整三年。

大家要注意~。去法院打官司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力的期限就是三年。这个期限从你发现、或者应该早就发现你的权益已经被损害了,还有那个人该负责任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不过要是你的权益受损的时间已经过了20年,那就别去找法院,他们不会再管的。除非是有些特殊情况,你们可以试着去跟法院申请延期一下。

咱们都知道,要是你有什么民事问题要告到法院去,你就得明白那个叫"诉讼时效"的东西,这个时间是三年。这是说从你觉得你的权益受到了伤害,然后你也知道是谁欠了你钱开始算起的。所以你要是有张欠条的话可别拖太久,不然过了三年再说就没用了,除非挺特别的情况,比如已经20年过去了,你去找法院给你延期,他们才会考虑看看的。

咱们去法院打官司要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话,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年。这个三年是从你觉得或者说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还有就是那个欠你钱的人也知道了这件事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所以,要是你因为欠条的事情而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那就从那天开始算起,三年内你都可以去法院告他。

这个欠条,它的诉讼期限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说应该发现但却没发现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可是如果过了二十年,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救,如果真的有特别的原因,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看看能不能把时间再延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