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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借条欠款到现在还能要回吗

时间:2025.12.27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93人
律师解析:
1.按民法典,民事权利保护诉讼时效是三年,10年前借条欠款若无时效中断,已超时效。
2.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对方同意履行等会导致时效中断。
能证明10年内催款或对方认账,时效重算三年,可诉讼维权。
3.无时效中断,仍有债权但会失胜诉权起诉时对方提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
但对方自愿还款不受限。
4.要回欠款看有无中断证据或对方是否自愿,建议先收集催款证据,再协商或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一张10年前的借条,借条显示小胡曾向其借款。小朱现欲向小胡追讨欠款,小胡却以借款已过10年为由拒绝还款。小朱坚称自己曾在这10年内向小胡催过款,但未能拿出相关证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这10年中未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此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若小朱能提供证据证明10年内曾向小胡催款或小胡承认欠款,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三年,小朱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3、若不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小朱虽享有实体债权,但会丧失胜诉权。若小胡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小朱的诉讼请求。不过,若小胡自愿还款,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小朱仍可接受。所以,小朱能否要回欠款取决于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证据或小胡是否自愿还款,建议小朱先收集催款证据,再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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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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