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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被执行如何办理房产证

时间:2025.12.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30人
律师解析:
1.房产被拍卖情况:
买受人凭借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按规定缴纳契税税费,备好身份证明等文件,审核通过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2.房产仍归另一方情况:
夫妻一方房产因债务被执行,另一方先等执行程序结束、无执行纠纷
然后持原房产证、夫妻关系证明等,到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按要求交齐资料完成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产。因小朱在外欠债,该房产被法院执行。一种情况是房产被拍卖,买受人小胡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不过小胡对需缴纳的契税等税费存在疑问。另一种情况是虽房产被执行,但仍归小丽所有,小丽在执行程序结束后,持原房产证、夫妻关系证明等去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构认为其部分资料不完整。

案情分析:

1、对于买受人小胡,根据相关规定,其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并准备好身份证明等必要文件,经审核通过就能办理新房产证,所以小胡应依法缴纳税费。
2、对于小丽,她需确保执行程序结束且房产无执行纠纷后,持原房产证、夫妻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她应遵循登记机构要求,补充完整准确资料,才能顺利完成房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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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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